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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青島交通廣播在交通熱線節目中接聽了當地一位的哥的電話,這位的哥敘述了自己遭遇“碰瓷”被訛“賠償”600元的經歷,也傾訴了出警人員的草率行為。在用證據說話的時代,主持人也難以現場定論。然而,下一個熱線聽眾彌補了證據缺失,他說早上駕車上班,在的哥說的同一個地方也遇到了“碰瓷”,對方的長相特征和的哥描述的基本相似,幸運的是,他有行車記錄儀記錄了過程,使得對方無法耍賴。
  聽到此,主持人異常興奮,他好像抓住了一個救命稻草。主持人想有了視頻證據和兩個案例,完全有可能把不法之人繩之以法。然而,那位掌握視頻證據的熱線聽眾卻吞吞吐吐拒絕提供視頻。節目之後,主持人再次嘗試說服那位聽眾。那位聽眾又找了別的托辭委婉拒絕了。
  這連續的拒絕,傷了主持人的心,但也戳到了維護社會良好秩序的軟肋。那位熱線聽眾因為有視頻證據,在警方介入下,很快“脫身”,免於被訛。但是,在同樣的視頻可以給他人解困時,他卻退縮了,畏懼了。
  維護社會正義,打擊邪惡,這是每個公民的責任。在伸張正義的時候,每個公民都應該是勇士。只有如此在魔高一尺的時候,道才能高一丈,才能壓制住魔力,避免惡果。
  那位熱線聽眾自掃“門前雪”,但也該管管他人“瓦上霜”。在社會正義的範疇里,我們都是當事人,切莫當看客。(央廣評論員 王朝朋)  (原標題:還需管管他人“瓦上霜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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